星期六, 1月 22, 2005

他又氣死我了

上星期五,又要我們發脾氣,因他不願去擦牙,是死都不要那種,所以我與老公非常之勞氣地教訓了他。

可惜在星期天,他又氣死我了,這日我與他一起上國語堂,他自己走開不參與,坐到後排的坐椅上自己玩,好在老師明白,她說他是“好性”的小朋友,你越叫他,他越走反方向,由得他,過工堂他就會歸來,那麼就只好我自己學

我本來都不打算追究,可惜在與他回家路上,他掉拋了百達通卡和學生証,我真的很嬲,為何要這樣對我?我第一次為了不能教好他而傷心,真的不明為何他要這樣自我、自以為是,不肯去聽別人說,次次都要自己親身去試才知道什麼是錯?

在回家的小巴上,他可能覺得悶,把手伸出窗外,第一之是隻手掌,我己提他不要,到第二次便半隻手臂,我立即拍打他,因他這樣太危險了。他竟然反問我“為何拍他?”
“你想?,我現在拍你痛還是到時給輛車撞倒痛些?”
“是你拍我痛些!”他是有想過才答我的,所以實在太過份了
“好呀!下次我就不提你,等你給車撞倒時你才知到那一方比較痛已經太遲了,因到時你已經沒有了隻手,而且是右手。”坐在我們後面的父女也給我拍打他的動作嚇住,可能他們認為不應吧,但當他們聽到我與呀仔的對話時,不知有何感想!

在坐電梯回家時,我再次提他,他這樣伸手出車外,你是可以令到自己受傷也可能會令到別人受傷,因如果司機為了不想撞倒你而發生交通意外那你便要被警察捉走,因你是令到件事發生的人。

這晚也因是我這兩年最嬲的一次,所以我後來都要出街去散心,否則真怕晚上也難入睡。

細老給燙傷的傷口現正化膿,所以中午叫工人帶他去看醫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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