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9月 26, 2005

本已下氣

本來已下了氣,可惜聽了二妹向我覆述的事,發覺人性的醜惡!

<我嬲她不回應我的問題>
她解釋說『她答應我在席上不會說話。』
她好像弄錯了,我是私底下再問她是否仍然一圍酒席加六萬八,她不回答已經很沒禮貌,現在還說到她很對!而且她奶奶不是問她,是向我與二姑姐說!

<二姑姐說:『大家姐不打算幫你。』>
錯了,是她不給人去幫,問她想點她自己又不說,因她知道如果從她口中說出自己想要便會給人覺得她貪,她希望有人可以做醜人。我就是這樣,你不說我鬼知你想點,就好像那晚,與她說完,第二朝起身她已經改了心意,我又不是你肚裡條虫,鬼知你想點!

<不傳那張日期紙>
因她很嬲所以不傳!是嗎?嬲什麼?因她奶奶給不到她要的價?

<姐夫與家姐的婚姻如何?>
她問二妹,我與老公個盤如何。關你?事!我是我,你是你,我不會與人比較,我只知“種瓜得瓜”,如果我婚姻好,她會不開心?如果真的要比較就與外人比,那才叫有料!

但她好像不明白感情是不能比較,付出與收獲不成正比,只要是自己盡了力,結果不好都不是問題!她可能沒聽過“不如意事十常八九”!她這樣比較,出法點有些問題!

我提老公,下年他會有桃花,零九年可能會離婚。
他笑說:『“桃花”?那會呀!不是,不是,一定是你!。』
『你都是男人,你會選一個已有兩個小朋友的女人嗎?看了都怕啦!還是選個背景簡單些好!』他沒有出聲
『不是嗎?你到時不可以不要我呀!。』我見他沒出聲
『你知道你老公多人鍾意la。』
『知!當然知,我便是其中的一個law。』
這些對話就在打情罵俏下結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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